浙江:县级以上政府部门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
发表时间:2008-07-23 15:51:11 来源:新华网 作者: 点击数:

 新华网杭州7月23日电(记者岳德亮)为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浙江省创新思路、多措并举。截至目前,浙江省县级以上政府部门普遍建立了法律顾问制度,新任领导干部和新录用公务员普遍经过了法律知识考试和法制培训。

    浙江省司法厅表示,近年来,各地、各部门结合“法律进机关”活动,充分利用法制培训、法制讲座、普法考试等形式,深入开展学法和法治实践活动,如:嘉兴市依托干部教育网,组织全市500多名县处级领导干部进行在线法律知识考试;丽水市建立完善了县处级领导干部集中轮训、领导干部年度学法建档考试和任前法律知识考试等制度。

    目前,浙江全省有71个市、县(市、区)实行了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57个市、县(市、区)实行了领导干部法律知识任职资格制度。尤其是2007年以来,全省有80%的市、县(市、区)对各级领导干部进行过不同层次的法律知识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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