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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不能采取一些行之有效的措施以应对不乐观的物价预期,占庞大人口基数的中国普通职工阶层不仅跑不过刘翔,他们也将被屡破高位的CPI(居民消费价格指数)甩得远远的。
“我听说,有些人在最近20年间没有增加过工资,实际收入在降低。”全国政协常委、复旦大学教授葛剑雄近日于北京参加“两会”间隙时对记者说。
在劳动力市场出现大量供给富余的时候,劳动工资已经被压至一个低水平增长态势。此外,那些在岗普通职工阶层之所以多年不涨工资,与不曾受到国家劳动法律的刚性保护有直接关联。这位曾深入长三角调研的学者说,一些民营企业、乡镇企业以及外来资本无视中国的劳动力价值,不执行政府的工资法令,拒绝给予劳动者一个合适的价格。
根据官方统计,中国的平均工资在过去多数年份是增长的,比如2007年就达到11%。但有学者向记者指出,这只是工资增长在经过平均计算之后得出的名义幅度,是由一部分高收入者拉升起来的增长水平。对于中低收入者而言,通胀率越高,实际支出会抵销工资的名义增长幅度。以11%举例,如果物价涨幅达到8%,两相对抵,则实际收入只有2%。
涨工资、消除收入分配差距的呼吁日益迫切。全国“两会”期间,国家统计局公布最新数据,2月份,中国CPI较上年同期增长8.7%,超过市场普遍预期,创下近12年来高点。全国政协会议海外特邀代表、澳中集团董事局主席金凯平对记者说,此项数据引起政协委员们的“激烈议论”。
政协委员以及一些经济观察人士敦促政府尽快建立工资与物价挂钩机制,使之实现同步并进,以舒解中低收入者的生存困境。金凯平及相关人士认为,实现这样的诉求并非没有可能。
工资共决
正处于征求意见阶段的《工资条例》也许会就此给出一个初步解决方案。该部条例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负责牵头起草。参与此项工作的国家发展改革委社会发展研究所所长杨宜勇告诉记者,他认为这部《条例》年内即会出台。
长久以来,由于存在劳动力供过于求的状况,劳动工资形成机制基本上受到资方的控制。从企业微观环境来看,强资本和弱劳工格局一直存在。在杨宜勇看来,不久之后会出台的《工资条例》是构建和谐劳资关系的一个重要手段。
现在已经可以明确的是,该部《条例》将会为中国境内劳动力市场确立一项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杨宜勇将此机制称作职工工资的“共决机制”,即企业内部的劳动工资不应只由企业主单方面说了算,而应该步入一条科学、合理和平等的形成轨道,通过劳、资双方共同协商来确定。
《工资条例》在很大程度上显示出政府作为存在于雇主和职工之间的中间人,在试图摆平二者间的不对称性收益分配关系。已出台的《劳动合同法》明确提出,企业内部凡涉及劳动报酬等职工重大切身利益的调整时,需要通过劳资双方集体讨论和协商等程序实现。有基于此,杨宜勇说,针对目前普通职工工资增长缓慢的情况,建立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和支付保障机制显得尤为重要。
以集体协商为标志的共决机制,在西方国家是一种早已被普遍采用的工资形成机制。由于单个或少数职工并不具备与资方进行协商、谈判的对等力量,难以达成增加工资等各种合理利益诉求,他们需要通过工会组织来谋求实现。此时,有规模和号召力的工会对于资方将形成一股不容忽视的制衡力量。
从中国移居澳大利亚22年、现时领导着一家劳动密集型企业集团的金凯平对此身有感触。他表示,国外每个行业差不多都有自己的工会组织,在严厉健全的法制环境下,职工可以通过缴纳会费的方式加入其中。在澳大利亚,工会势力一度非常强盛,从企业的角度来看,如果不能够顾及职工的切身利益和相应诉求,一旦工会找上门来,企业常常会陷于麻烦。
但此种机制也是双向的。当经济向好的时候,企业职工可以通过工会要求加薪;当经济萧条之时,共决机制也可能通过集体协商的办法达成另外一种妥协,即企业对职工进行合理减薪,以避免因为工资成本过高导致大量裁员和倒闭。这有助于劳资共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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