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律顾问的必要性和作用
发表时间:2007-11-23 23:23:24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随着法制建设的推进,人们的法律意识也在不断的增强,但是很多人还将法律理解为“权利受到侵害时的一种补救措施”,而忽视了法律的预防功能。其实对于一家公司企来说,法律的预防功能是最重要的。诉讼中其实是很少有真正的赢家的,如果一家公司在经营中不重视法律,最后很可能惹来一身的麻烦,如果不诉讼很多权利就无从维护,如果去诉讼可能由于当初防范不足,导致权利无法维护,就算得到维护,毕竟也要经历一个过程,一个公司的主要精力毕竟还应该是在经营方面,过多的杂事会影响公司的正常发展。而现实中很多公司正是在遇到法律纠纷后才考虑到对律师服务的需求,这种亡羊补牢的做法虽然一定程度上可以降低损失,但在人力和物力上的浪费已然形成,公司形象和信誉的损失更是无法估量。法律的预防功能就主要体现为律师作为公司法律顾问所从事的工作,即,通过顾问律师的法律咨询、法律宣传、法律帮助等具体工作,使聘请人的行为纳入法律轨道,从而最大限度的避免纠纷、陷入讼累,进而使整个社会的活动着法制化方向发展。
   《律师法》第26条规定:“律师担任法律顾问的,应当为聘请人就有关法律问题提供意见,草拟、审查法律文书,代理参加诉讼,调解或者仲裁活动,办理聘请人委托的其他法律事务,维护聘请方的合法权益”。
  从实践角度来看,律师担任公司法律顾问作用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 对公司内部运行机制的健全。
  一个公司要合理的运作,正常地发展,就要有一系列的健全的运营机制,公司的管理者可能是经营方面的专家,所以对于奖励机制等很在行,但对于内部的风险防范可能就不那么在行了。
  比如有的公司公章和合同的管理机制不健全,很多人都有机会动用,员工签订合同的内容也没有监控,最终当员工调动或与公司有矛盾时,一旦对于此前的工作交接不认真,合同履行就会出现问题,甚至出现利用公司管理漏洞联合第三方损害公司利益的事,这样的案例已经不在少数,在现行的法律机制下,很多公司都吃了亏。
  二, 在日常经营中参与谈判,审理合同,提示风险。
  公司要生存发展就要不断的同外界发生这样或那样的交易,这些交易都是通过谈判协商、签订合同来确定的。而这个过程就是交易双方权利义务你消我长的过程,在这些权利义务中既存在的发展的利益,有时也有这样那样的陷井和危机。随着法制的发展,对于合同日签订,法律界人士越来越认同“意思自治”的原则,只要合同不违反法律,有时即使有些不公平,法官也不会去纠正,因为是“你自己签订的合同”“你对自己的权利义务应该了足够的认识”。所以,在这个交易过程中对合同法律方面的把关和审查就越来越重要。
   在现实中常有公司来咨询,自己的道理讲了一大堆,都是对方如何不对,等你让他把合同拿出来,逐条审视,再指着其中的一条或几条问他时,他才愤愤地说“签合同时大家关系很好,根本没仔细看”,可白纸黑字,明白时已晚了。也有对权利重视的,有一次,一家公司拿一份购销合同来,合同中对争议处理是这样约定的:提起争议处理由马鞍山市法院管辖、深圳仲裁委员会仲裁。实际上最高院早就有司法解释,这种既约定诉讼,又约定仲裁,对仲裁约定来说是无效的,只能在马鞍山市法院诉讼。无论是人力、物力都要浪费许多。而且可能隐含地方保护的风险队。最大的遗憾是本来有法律意识,却由于法律知识的更新不及时导致权利不能得到最好的维护。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法律、规章、司法解释越来越多,法律方面的重任,不是一个非专业人士所能担负得起的。
  三, 公司联营、兼并、分立或投资中分析法律风险、合法操作。
  一个公司发展到一定程度,总要通过公司形式等的变化来达到一个新的发展层次,可能的形式包括联营、兼并、分立或投资,无论哪一种方式,都不同于一单交易,涉及公司下一步的发展方向,也可能动用公司大量资金。由于缺乏风险意识有时公司的利益会受到重大的损害,甚至因此一蹶不振。
  有的公司通过他人介绍收购其它公司股份,未对该公司的现行资产进行专业评估,只听介绍人口说,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之后才发现公司的实际资产没有那么多,或者虽然进行了一定的评估和考察,但是收购的公司是因一种业务而生存的,而重要客户却掌握在某个人手中,这个人一旦把客户转移,公司也就失去了发展的机会,甚至无法生存。
  四, 担任公司的代理人,参与合同纠纷等法律纠纷的调解、仲裁或诉讼活动,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在现在的市场环境下,一个公司要想完全避免卷入诉讼中,简直如同要不食人间烟火一样是不可能的。而且最好的法律顾问也不能确保公司不出现诉讼,只能说如果平时公司和律师配合得当,可以尽量从法律上为公司谋取最大限度的法律利益 。
  诉讼是一项专业性非常强的业务,不但要掌握足够的法律知识,更多的是对诉讼经验的运用。从现在诉讼实践的发展趋势来看,在民事经济诉讼中法官越来越倾向于由当事人自己保护自己的权利,而尽量不进行干涉。在诉讼尤其是质证中,有时候多说一句话或少说一句话也会对案件的结果产生影响。那么诉讼参加人对机会的把握能力就越来越重要,这就需要诉讼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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