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后死者家属四处状告当事警察,两警察诉诸法律维权
■柳州市柳南区法院受理该案,这是广西警察维权第一案
□本报记者 黄英伟
一名健身教练在健身馆里偷别人钱包后被抓,在民警押解其去看守所途中,健身馆教练从4楼楼梯口跳下摔死。健身馆教练的家属因此四处上告。被检察院传唤取保候审的两名当事民警为了维护自己的权益,把健身馆教练的3名家属告上法庭,要求对方恢复自己的名誉。4月24日,柳州市柳南区人民法院立案审理两名民警李群、李辉与健身馆教练的家属肖彩春、陈桂华、陈永玲名誉权纠纷案。据悉,这是广西警察维权第一案。
●起因
顾客健身被偷钱包
2005年12月26日晚8时左右,柳州市公安局城中分局五星责任区刑侦大队接到家住城中区友谊路的黄某报案称,当日傍晚7时20分他到滨江西路海伦健身城健完身到更衣室取衣服时,存放衣服的56号箱仍是锁着的,但打开后发现放在衣服口袋里的钱包不见了,内有1700元现金、警官证、身份证等物品。他回忆,在进入更衣室时,正好碰该健身城一名男教练从更衣室里出来,他怀疑那名男教练偷了钱包。
●调查
健身教练是盗窃者
接到报案后,五星刑侦大队民警当即前往现场处置。根据黄某提供的情况,五星刑侦大队民警将6名嫌疑人带回调查。在对海伦健身城健身教练员陈某提取完指纹后,经刑侦队员的询问,陈某交代黄某的钱包是他盗窃的,并将钱包转移到海伦健身城一楼停车场他的两轮摩托车尾箱内。当晚9时,刑侦人员在陈某的摩托车尾箱内找到钱包一个,内有现金1700元及其他证件等,经黄某辨认,该钱包正是其失窃的。
●意外
疑犯押解途中跳楼
依据刑法、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五星刑侦大队决定对陈某刑事拘留。办完手续,已是27日凌晨5时。在对陈某宣布刑事拘留后,该大队立即派李群、李辉两名侦查员押解陈某到看守所关押。两名侦查员带两名广西公安警官专科学校的实习生一起将陈某戴上手铐后即押解上路。途中陈某提出回家取衣服。由于当时天气较冷,陈某只穿一件运动服,从人性化的角度出发,带队侦查员同意先送陈某回家取衣服。在到达柳州市革新路三区某栋楼下时,由两名实习生在前一左一右抓住陈某的手臂,民警在后抓衣服押送陈某上五楼其家。这时突发情况发生了:由于楼梯狭窄,又无灯光,当上到四楼转弯处时,陈某突然迅速挣脱后迈过楼道护栏,戴着手铐跳下楼去。
陈某这一跳跌成重伤,侦查员立即拨打120急救。6分钟后,120急救车赶到现场,侦查员随医务人员一起将陈送往柳铁中心医院急救。但由于伤情过重,经医院抢救无效,陈某于27日11时在医院死亡。
对于此案件,柳州市公安局城中分局在调查报告中认为:陈某涉嫌盗窃犯罪一案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合法,五星刑侦大队办案人员在办理该案中能做到依法办案。至于犯罪嫌疑人陈某挣脱押送民警跳楼的事件,属于犯罪嫌疑人陈某跳楼自杀的故意行为。
●不解
死者家属四处告状
在陈某被拘留、送押、跳楼过程中,陈某的家属一直不知情,直至陈某被送往医院,他们才接到医院通知。在陈某死亡后,家属开始写报告到各级机关直至公安部纪检监察局,要求查清陈某在刑事拘留期间非正常原因死亡的“事实真相”。家属质疑:一个性格开朗、身体健康、精神状态良好的年轻人,会因为偶发性的犯罪,选择自杀结束自己年轻的生命吗?公安机关在拘留人的时候,应在24小时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或者其所在的单位,但他们没有收到任何拘留陈某的家属通知书,也没有看到其他相关的法律手续。而陈某在4名警员的眼皮底下跳楼身亡,4名警员难道没有渎职行为吗?还有,陈某跳楼后警察为什么不在第一时间通知家属?
●维权
两名警察走上法庭
今年3月1日,陈某的家属在柳州市今年首次“五长大接访日”中,找到柳州市检察院检察长接待室进行投诉。3月2日,柳州某媒体以《市检察院:老面孔反映老问题》为题进行了报道。3月24日,柳州市柳北区检察院传唤五星刑侦大队民警李群、李辉,并宣布对两名当事民警采取取保候审的强制措施。
今年4月19日,李群、李辉两名当事警察具状向法院起诉陈某的3名家属侵权。4月24日,法院受理了这一民事官司。
在民事案件中两原告请求:依法判令三被告在柳州某媒体上向两原告赔礼道歉、消除影响;请求依法判令三被告分别向两名原告各赔偿精神抚慰金;本案诉讼费用全部由三被告承担。自治区公安厅纪委监察室一位负责人认为:公安民警通过打官司的方式维护自己的权益,在广西还是第一例。
责编:赵翠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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