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台湾讲学时曾听说有一本书叫《千万不要学法律》,搜寻之后终于买到了。当然对此书内容褒贬不一,学法律的人当然不以为然。现在,在我的案头这本书叫《杀光所有的律师?!》,名字比前者更加醒目刺人。细看之下是一位律师在中国律师论坛上的发言题目,好在这个醒目标题下面还有个问题和惊叹号。在今天社会对于律师的作用和形象褒贬不一的情况下,这个能振聋发聩的标题及书的内容无疑会起到一定的挑战作用。
我与良彪律师见过几次面,知道他是一位颇有才华的律师。他曾经从一名律师成为法官,然后再下海做律师,在不同场合作有关律师问题的演讲,颇有见地;也曾到中国政法大学《中国名律师讲坛》演讲,受到学生的欢迎;在美国访问期间也发表了数次演讲。他确实是一位勤于探索的学者型律师。
作为一位有良知的律师,良彪的思考与探索当然不会局限于律师的狭小范围。他关心经济改革、司法改革、关心法治建设、关心宪政人权,这不仅需要良知,也需要勇气。
律师有三种境界:第一个境界是有高度责任心,全心全意为当事人服务;第二个境界明社会良心,为弱势群体、为权利被践踏的人伸张正义;第三个境界是有历史使命感,敢于为中国的法治与宪政,挑战权威、挑战体制。我们不能要求所有律师都做到,但许多律师努力朝这个方向在努力,吕良彪也是其中一个,这是使我最感欣慰的,所以欣然命笔为他的这本书作序。
江 平
2006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