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安华主任、苏建荣律师再次担任广西德意数码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法律顾问。
■李安华、黄志超、黄逸捷律师于11月13日与广西十万大山经贸有限公司签订了为期一年的法律顾问合同。
■2006年11月2日,在本所律师的精心指导下,广西民族大学政法学院的学生进行了一场精彩的模拟法庭对抗赛。本次模拟法庭严格按照民事诉讼实务操作程序组织,庭后指导老师对原、被告双方的庭上表现进行了点评。本次模拟法庭让政法学院的学生对法律理论与实践的结合有了一次生动而深刻的认识,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今年是中国东盟建立对话合作伙伴关系15周年和中国东盟友好年。10月31日-11月3日,中国与东盟建立对话伙伴关系15周年纪念峰会、第三届中国东盟博览会和中国东盟商务与投资峰会同期举行。作为中国-东盟博览会的重要组成部份和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法律界交流与合作的桥梁和载体,东盟各国政要、海内外嘉宾齐聚邕城,盛况空前。李安华主任、滕华律师和黎雪梅律师代表远东律师事务所参加了本届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法律事务论坛大会。
■广西房地产协会聘请我所主任、高级律师李安华和合伙人、高级律师滕华免费为房地产开发企业举办房地产法律知识讲座,内容主要为: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的处理及注意事项;土地转让、房地产项目转让及合作开发的法律问题;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的处理;房地产企业方面的合同法;前期物业管理在交房时的纠纷如何处理等。授课对象主要是房地产公司、房地产销售代理公司的主管领导、法律事务人员、合同管理人员等相关业务人员。讲座时间为2006年10月27日(星期五)上午:9:00-12:30,下午:15:30-18:30分,地点是广西建筑综合设计研究院办公楼九楼会议室(中华路39号)。
■2006年10月20日至22日,广西司法厅、广西律师协会组织了送法下乡、捐资助学活动,先在广西河池市环江县县城开展了免费法律咨询,之后又到环江县福龙小学进行捐资打井开工仪式。我所黄志超律师代表远东党支部参加了此次活动,并将支部党员及我所律师捐款捐助给了福龙小学的孩子们。
■广西建设厅所属广西城建协会于2006年10月9日聘请我所担任该会的常年法律顾问,由我所李安华、李新利律师及该会及其会员提供为期两年的法律服务,这是继我所为广西房地产协会、广西专家协会之后担任的第三个专业协会的常年法律顾问。
■2006年 6月,广西民族大学政法学院与我所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我所为广西民族大学政法学院开设的《律师辩论实务》课程,包括律师辩论实务概论、律师辩论语言及礼仪、民事诉讼中的律师辩论实务、刑事诉讼中的律师辩论实务、法律谈判中的律师辩论实务等五个部分,分别由我所律师李安华、黎雪梅、谢巍、彭宋志、滕华等主讲。2006年9月21日上午,李安华律师为该课程的第一次课讲授律师辩论实务概论,其深入浅出、活泼生动、理论联系实践的授课赢得了同学们的热烈掌声。
■2006年9月19日,广西南宁综路广告有限公司在经过对多个律师的考察后,于2006年9月19日与我所资深律师滕华女士签订了担任其公司常年法律顾问的协议。
■根据我所与广西民族大学政法学院签订的战略合作协议,2006年9月,广西民族大学政法学院正式为我所五位律师颁发了聘书,聘请我所李安华、滕华两位律师为兼职副教授,聘请我所谢巍、彭宋志、黎雪梅三位律师为兼职讲师,时间为2006年9月至2007年7月,他们将为政法学院学生讲授律师辩论实务等课程及一系列讲座。
■2006年9月1日,安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聘请我所李新利、周毅律师担任其常年法律顾问。
■2006年8月-11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与中央电视台将共同举办“第二届全国律师电视辩论大赛”。我所选派了我所优秀的年轻律师黎雪梅、彭宋志参加了广西队的选拔。经过激烈的选拔竞争,黎雪梅律师成为广西队参训队员之一,在桂林参加为期一个月的封闭强化训练,为广西队参加全国律师辩论大赛做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