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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东记事
发表时间:2007-04-28 16:29:26 来源:远东律师事务所 作者:远东律师事务所

■热烈庆祝本所成立十三周年!自一九九三年六月一日成立以来,本所全体人员在许智慧、李安华两任主任的带领下团结协作,共同努力,取得了优异的成绩。回首过去,心潮澎湃;展望未来,豪情万丈。我们将秉承 “专心、专业、专致”的执业理念,继续努力,与我们的客户一起,共同创造更美好的未来!

■时值本所成立十三周年之际,本所供内部学习、交流使用的刊物《远东法易》创刊号已经诞生。该刊物的诞生,将为本所律师与广大客户提供一个更广阔的交流平台,本所为广大客户提供法律服务的方式也随之更趋多样化。

■为庆祝六一儿童节,本所为本所全体人员家属中的每位小朋友购买节日蛋糕,并祝愿全地球的小朋友们节日快乐!

■2006年5月29日,应广西壮族自治区房地产协会的邀请,李安华主任和滕华律师前往贺州为广西房地产协会会员单位――房地产开发公司、物业管理公司、房地产销售代理公司等相关单位举办了为期一天的“2006年全区第三期房地产法律知识义务讲座”,受到会员单位的热烈欢迎。

■应广西壮族自治区房地产协会的邀请,本所李安华律师和滕华律师分别于2006年5月11、12日前往柳州、桂林为区房地产协会会员举办了为期两天的2006年全区第一、二期房地产法律知识讲座。

■本所主任李安华律师应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的邀请,于2006年5月9日为区国税局中高层干部作了题为《依法进行税务行政》的讲座。李律师就其担任法律顾问期间区国税局现存的法律问题、如何加强依法税务行政及如何防范法律风险等问题进行了深入浅出地讲授。

■2006年4月3日,我所执行合伙人谢巍律师应中国外运广西公司的邀请,为中国外运广西公司及各地市外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业务培训班学员介绍了公司法的修改情况,并就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经营运作中应注意的法律问题与培训班学员进行了交流和探讨。

■2006年3月31日我所李安华主任在全所例会上为培训新律师做了题为"如何与客户沟通"的讲课。

■2006年3月30日我所李安华主任应邀在广西民族大学政法学院给学生做了"房地产法律实务"的讲座。

■本所于2006年3月24日在桃源饭店迎宾楼主办了为期半天的《公司法》重大修改以及实施后公司企业应对策略交流讲座,主要邀请政府机关的领导干部和公司、企业的股东及中、高层管理人员参加。此次讲座得到了政府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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